孩子到了十八岁,还需要给生活费吗?
孩子满十八岁后,通常无需法定支付生活费,但需视具体情况。分析:从法律角度看,孩子年满18岁后,一般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能够独立生活,父母不再有法定的抚养义务。然而,如果孩子在18岁后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,或无法维持自己的生活,父母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提供经济支持。此外,若父母与孩子之间有特别的约定或协议,也可能影响生活费的支付。提醒:若孩子因缺乏生活费而面临生活困境,或父母与孩子之间因此产生严重矛盾,应及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,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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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处理方式:法律角度:对于孩子年满18岁后是否需要支付生活费的问题,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、调解和法律诉讼。选择建议:首先尝试通过家庭内部协商达成共识,考虑孩子的实际需求与父母的经济能力。若协商无果,可寻求社区调解或专业调解机构的帮助。若仍无法解决,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,如提起诉讼,由法院根据双方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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